排污許可證:
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于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頒發、中止、吊銷、監督管理和罰則等方面規定的總稱。
環境保護部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環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規定對不同行業或同一行業的不同類型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差異化管理。對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較小、環境危害程度較低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簡化管理的內容包括申請材料、信息公開、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的具體要求。
對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各類排污行為實行綜合許可管理。排污單位申請并領取一個排污許可證,同一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位于不同地點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不同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
我公司承接排污許可證申領業務,通過收集資料,編制報告,幫助企業完善環保措施,并在網上填報資料,申領排污許可證。
1、使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維護,無組織排放控制等環境保護措施滿足環評要求。
2、指導排污單位完成自行監測方案、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
3、指導排污單位對自行監測、執行報告等進行信息公開。
4、協助排污單位完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